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话-潢金果实 (第1/2页)
亚理沙先前有看过几场学生之间的公开决斗。 但那些跟现在的战斗b起来是不同的次元。 学生间公开决斗为了不波及到其他人,所以一但经过认证就会架起力场防止围观者被伤害。 理所当然的这场战斗并没有这样的安全措施。 武器间激烈撞击的声响,还有两人互角时的风压,都确实的传达给围观的众人。 使用二刀流的穗乃果不断的攻向双持剑盾的林檎。她手上的两把剑从各个方向接连砍去,只要稍有迟疑,想必就会接着吃下一连串的连击。 林檎虽然居於守势,但她的盾牌却确实的防御了每一次的斩击。 有时候盾牌来不及挡住的攻击,她便使用剑去格挡。 穗乃果的攻击似乎并没有理X的思考,只是一直出於本能将力量释放出去。 这样的攻势真的不会有露出破绽的时候吗?亚理沙不禁想着。 就在她冒出这个念头之後不久,原先一直防御的林檎突然改为进攻。 穗乃果的攻击中终於出现了缝隙:她的两手都被弹开来。林檎没放过这一瞬间,先用盾牌冲撞穗乃果让她退後几步,然後开始反攻。 说是反攻,但是林檎似乎也没打算对穗乃果下重手,林檎仅仅是快速的用自己的剑打掉了穗乃果两手的剑。 虽然被解除武装,但是穗乃果显然还没放弃抵抗。 「DarknessSquash黑暗切片」 穗乃果的周围开始聚集数颗黑sE的能量球T,并将它们一个个的向林檎发S,弹开了林檎手中的盾牌。 而先前被林檎打下来的双剑,此时在穗乃果的脚边组合成薙刀,被她用脚挑起,回到自己的手中。 两名少nV分别手持剑与薙刀,再度开始了缠斗。 亚理沙此刻已经看到出神了。脑中闪过的各种念头,加上视觉的刺激让她几乎无法思考。 但有件事让她在意到终於问出口的程度。 「到底为什麽,要互相争斗呢?」 仔细想想,这整个事件给人一种为了打斗而打斗的感觉。 亚理沙没办法理解,为什麽穗乃果会发起了这一连串的攻击,还有现在和林檎的战斗。 「如果要说为什麽的话,」回答她的人,是木乃香:「或许用她们的本质来解释b较好。」 那是一个漂流的异世界,海姆冥界。 原本,曾经是个美丽的世界。 如今,仅存在着谜样的植物和怪物。 那是个,只有进化和淘汰的世界。 进化并适应了这个异世界的住民们,他们斗争的本能和历史被记录在这个世界的「王选证明」中。 传承着这个世界的一切的王选证明,也就是h金果实。 既记录了美丽,也记录了丑恶。 继承这h金果实之人,将如字面上的昇华为更高位的存在,也就是神。 仅有以王的身分君临那个世界的人,才能继承的力量,自然是引起了巨大的斗争。 最後,由木乃香得到了继承权。 获得了神的力量,木乃香致力於让那个世界重生。 至於那对姐妹。 某个意外下,h金果实产生出了人格,又因为其矛盾的内在,分裂出了两个个T,也就是光金姐妹。 那对姐妹,继承了所有h金果实记录的丑恶。 尤其是穗乃果,她的人格几乎都是由那个世界长久下来记录的负面情感组成。 可能是这样,她的行事往往都偏向诉诸武力。 「不过,也不是说一定要把她怎麽样才能阻止她。」木乃香又说。「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等待。」 等待,很显然的是等待林檎取得胜利。 不过,又是要等什麽呢? 亚理沙不禁想着。 「不是喔,我们在等的只是,等穗乃果开始疲劳」木乃香笑着说。 此时,两姐妹的攻势都慢了下来,看得出来两人的T力都消耗不少。 「虽然说一开始这样做就好了,不过要说成功率的话还是在这个时候最容易成功。」海道说着,看向木乃香 木乃香点了点头,伸出双手。只见两道光从她的手发出,包围住了两姐妹。 刺眼的光芒,让亚理沙反SX的闭上眼睛… ====== 亚理沙对於那之後的事,并不是非常清楚。 不只是因为突然塞进来的大量讯息,也因为整个事件,她几乎都是处於状况外。 光芒消失後,抱着失去意识的穗乃果的林檎,後来就被带走了。 前来收拾的人们讲的话大部分她也听不懂。 正当亚理沙坐在一旁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忙碌的工作时,和香走了过来坐在她旁边。 本来想问些什麽,但和香的表情说明了她也有点状况外,话到了舌尖又被吞了回去。 两人继续无言的坐在那里,看着人们忙东忙西。 海道跟十六夜这时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克罗诺斯在调派人力。 光金姐妹被带走。 剩下的晴美等人正在被问话。 也就是说,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人现在都没办法cH0U身,不然就是根本不在。 正当亚理沙开始考虑要不要先回家的时候,有一名有点眼熟的少nV走过来。 那名少nV,有着和木乃香相同的长相,但是衣着和发sE都不一样。 木乃香的衣着是白银的盔甲,有着一头金发。 眼前的少nV则是一头黑发,穿着看起来随处可见的蓝sE连帽上衣。 大概是察觉到亚理沙的疑惑,少nV不等亚理沙出声就先开口了。 「啊…好久没有变回这个样子…不过b起那个招摇的模样,还是低调一点b较好吧?跟一般人相处也b较自在…那麽再次自我介绍吧。」少nV说道:「我是葛叶木乃香,这个才是我本来的样貌。」 「我想你们现在应该有很多想问的问题吧?没问题,我现在就跟你们说明。」木乃香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