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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瑾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成为现在的张瑾的。 他也有过安稳的生活,也拥有过和睦的家庭,爸爸mama和外婆都很爱他,虽然外婆是聋哑人,但教会了张瑾很多东西,不管是手语还是做饭。 生活被毁是在十七岁,他爸的公司破产了,当初为了挽救生意瞒着家人欠的高利贷还不上了,就算房子车子全抵押了也还不上了,他们从曼哈顿的富人区别墅搬到了贫民窟又小又破的板棚屋,爸爸自暴自弃开始嗜酒,每天喝得烂醉,一家人还要四处搬家躲债,后来mama含恨开枪自杀,外婆也跟着女儿死了。 张瑾一夜之间失去了两位最爱最亲的亲人,但是却连流眼泪的时间都没有。 他爸用光了身上仅有的一点钱,带着他匆匆逃回国,那是张瑾自出生以来第一次回国,没想到是以这种不堪的形式。 他们租了一间破旧的平房,搬进来的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刚好是张瑾的17岁生日。 晚上父子俩坐在桌前,桌上没有蛋糕,只有一瓶开了盖的啤酒和两个杯子一包烟。 他爸从烟盒里抽出根烟递给张瑾:“抽抽看。” 张瑾接过烟,看到烟蒂上印着“哈德门”三个字。 那是他第一次抽烟,很辛辣呛鼻。 “小瑾,你恨我吗?”张瑾爸爸把桌上两个酒杯倒满,其中一杯推向张瑾。 “我不知道。”张瑾又抽了一口烟,这次眼泪呛了出来,他把烟掐灭,拿起桌上的酒杯,低头看着杯子里晃动的液体。“或许mama是恨你的,对她而言你像变了一个人。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恨你,公司破产不是你的错,你借钱也是为了家,虽然这个家最后没了,mama没了,外婆也没了。” 他抬起头:“我只有你了。” 张瑾向前举了一下酒杯,“爸,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对吗?” 他爸爸深深地看着张瑾,在张瑾举起酒杯要喝的时候忽然伸手打掉了杯子,酒全洒在了张瑾脚边:“对不起,小瑾,对不起。” 他爸在哭,张瑾默默坐在凳子上,没有说话。 他知道杯子里装的是什么,爸爸背着他往酒瓶里偷偷灌农药的时候,他不小心看到了。 他害怕的,他怎么可能不害怕呢。可是如果这是爸爸的选择,如果爸爸是想带他一起走,一起见mama和外婆,他似乎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他爸哭了很久,张瑾坐在一旁默默陪着他,等着他抬起头,用袖口擦干眼泪,下定决心说:“小瑾,我们好好生活,不一定要过回以前的日子,现在这样也挺好,我们两个人好好活,好不好。” “好。”张瑾用力点头。 临睡前他爸爸还兴奋地说要戒酒,要好好准备简历,明天就开始找一份好工作,从今往后再也不会颓废,要好好过日子,然后那样承诺好的第二天,他就出车祸死了。 在出门找工作的路上,一辆刹车失灵的货车直接从他身上碾过去,粉身碎骨的瞬间他可能连自己已经死了都不知道。 那是张瑾17岁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他们打算要重新开始的第一天。命运送给张瑾的生日礼物,是他爸碾成rou酱的尸体。 警察带张瑾到车祸现场时,他直接跪在那里吐了出来,吐到最后,吐出了血。 他没有钱买墓地,没有办法让他爸骨灰入土为安,刚刚17岁的他抱着简陋的骨灰盒来到大海边。 一年的眼泪攒到那一天,终于忍不住了。 他爸的骨灰洒进海里,他的眼泪也洒进海里。 张瑾哭到最后,好像已经不会哭了。 再后来,戴家的人找到了他,因为他爸欠的是戴家的债。 亲自来抓他的人是戴思行,那时的戴思行只有23岁,还是戴家的少东家,身为Alpha,处事手段却已经是出了名的狠戾乖张,像张瑾父亲这样的“大客户”,落在他手里一般不会有好下场,就算他爸没死,如果还不上钱结局还是会被扔进海里,张瑾也不例外。 但当年,23岁的戴思行却一眼相中了17岁的张瑾,他留了他一条活路,代价就是要得到他,戴思行玩过的人不在少数,拿这个Beta也没当回事,所以在这个人极力反抗时忽然爆发了强烈的信息素后,他有些吃惊。 以Beta的身份活了17年的张瑾也直到那一天才发现自己竟然是Enigma。 两个人痛快地打了一架,S级别的Alpha输给了身处深渊的Enigma,戴思行输了,但是输得心服口服。他的性格就是这样,愿赌服输。 他喜欢的不仅是张瑾的脸,更欣赏他的个性,他佩服他。 只可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点戴思行让不了他,他唯一能做出的让步,就是给看不到头的张瑾一个能看到头的期限,他让张瑾签了十年的卖身契,要他竭尽全力替戴家干活,挣的钱七成归戴家三成归张瑾,十年一到,不管债还没还清,戴思行都会放人。 最开始张瑾也不服管教过,也被上头捆起来棍子打过鞭子抽过,也被关进小黑屋过,不给饭吃只给水喝,最长的一次他被关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时候起,张瑾把头发留长了,戴思行说他美得像个娘们儿,故意给他买裙子,他也穿了。 那时候起,他把所有的情绪都杀死了,只留了一个冷漠扭曲的张瑾,也就是现在的张瑾。 那天张瑾把他的家破人亡用云淡风轻的几句话描述给程锦英,程锦英却不知道这些话是他需要用九年的时间才能做到这么云淡风轻。 他用了九年的时间,一路赤脚踩着荆棘鲜血淋漓地走到今天,走到戴思行身边,成为他左膀右臂,这层皮囊下,没人看到过真实的他,伤痕累累的他。 张瑾一点也不觉得辛苦。 钱已经攒够了,坚持到现在,为的就是十年期满,他想要带着伤痕累累的自己重新回到过去,找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独自安静地活着。 张瑾抱着这样的信念走过九年,而且一直以来都是他一个人在不停地走,走到有一天他站在原地,看到那个人主动迈开双腿,朝自己走来,看到那双发亮的眼睛,眼里只映着自己。 本以为永远不会再有交集的人,偏偏就这样相遇了。 只是他已经坠到底了,而眼前的Alpha却依旧光鲜亮丽活到今天,没有经受任何苦难,没有经历任何绝望,没有崩溃过,没有痛苦过。 张瑾喜欢他什么? 他性格恶劣,接近自己的意图也显而易见,他张扬跋扈,不知世事险恶天高地厚,他花言巧语,他自以为是。 张瑾喜欢他什么? 其实他也说不上来,他也不清楚。 他只记得那个哭着说我才不叫程安妮我叫小英的小男孩。 他是他17岁以前的回忆里唯一的故人。 阔别已久,是他让张瑾重新开始笑,开始生气,开始关心,开始在意,是他让张瑾那些死掉的情绪,都因为他一一活了回来。 直到此时张瑾才发现,他对程锦英那种莫名的感觉,原来是对过去的怀念。 他的过去已经过去了,但是程锦英就在他眼前。 他喜欢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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