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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方】 下放人间 (第3/4页)
时,大约是第十还是第十一杯,他这一杯喝得比前面缓慢,越喝目光越冷,眼睑下垂,瞳仁上的细小高光时隐时现,鲁米说奇妙事物属于眼睛,幸福欢乐属于灵魂,美带来的醉意、心爱之人造成的煎熬属于头脑。 理性追求知识和风度,爱应该永远冲上云霄。 而方凯毅如同卢梭,爱抽象的人类,不爱具体的人,该就这样放他走吗? 也许只有痴人才说爱,沈翊感到自己是真的醉了,“你预想的结局是什么,方凯毅,”他伸向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 方凯毅没有立即回答他,于是他重复了一遍。 “我是真想死在那里的。”方凯毅呢喃着,手也伸向酒瓶,于是握上了他的手。 “哈,神的手,”方凯毅突然发笑,笑得疯魔,“你把我下放人间了。” “你不让我死,你给我选了更痛苦更恶毒的惩罚,我凭着对你的爱抗下来了。” “我不是,”沈翊感到头晕目眩,存在的实感渐渐抽离,“我爱你,我没有惩罚你。” 痛苦确实是创作的沃土,但他确信他把普罗米修斯作完的一刻非常幸福,即使泪痕未干——这种感觉近似爱恋而胜于爱恋,倘若他是女性,那这就是在撕裂产道的剧痛中解剖出另一个相像之人。 沈翊转头,想看清他,看清这使他剧痛又迷恋的人。 他不是一个会特地区分爱情亲情与友情的人,于他而言只有爱的多少,头顶的灯具迷糊得没有清晰轮廓,明亮得仿佛正午太阳,“我爱你……”,他用另一只手去抚摸他施予爱的人,有时候看是无法真切地感受的。 人的骨骼,皮肤,肌rou会随着年龄增长发生变化,但带着幻想的爱会穿越时间、地理,像千万年前雷电暴烈炸响在干燥丛林,点燃人的热情,即使它摧枯拉朽,毁坏生命。 理性有时是艺术的敌人,我的朋友,我的缪斯,我的……恶魔,你已经走过边界,而我的蠢蠢欲动已经被桎梏,如果把我们都送入但丁的炼狱,我应该会在血管跳动的脉搏里看清我的怪物,那是名为理想,和庞大虚空互相映衬出的冰冷现实。 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而他摸到了缪斯的眼泪,“我恨你,”缪斯说。 “我爱你,留下来。”混沌的意识里,索性更自私,更残忍,退行得像孩童一样耍赖。 孩童对喜欢的玩具是怎样的?抚摸,抓揉,啃咬,他凑过去,蹭蹭鼻尖,尔后张开双臂把人笼入怀中,埋入侧颈,一口咬下。 别跳了,他烦躁地眨眼,然而眼轮闸肌是不服从人的精神意志的,白光扩得越来越大,吞没一切,关于人的,关于神的,关于黑暗的,一切臆想都湮灭了…… 醒来时,他感到两个膝关节牵连的肌rou在痉挛,一个人形坐在不远处的阴影里,一动不动。 “方凯毅,”喉咙涩得厉害,他想掀开被子下地去,结果一阵头晕,又倒了回去,“……” “喝水吗?”同样是宿醉醒后,方凯毅起身的动作比他利索很多,除了发红的眼皮,简直看不出他醉过。 毛毯落在沈翊脚边,宽大沙发横躺下一个成年男性后,另一个也只好借着靠背,在剩余空间坐着睡眠。 1 “你酒量不错,”沈翊感到太阳xue和眉骨都突突跳,水送到眼前,他抬手去接,但方凯毅并不给他,牢牢抓着杯子,“喝吧。” 沈翊也只好低下头,在被倾斜角度的杯口慢慢地啜饮,这个姿态,方凯毅可以看到他细密的睫毛缓慢的翕动,往下是胸口一小块肌肤,锁骨在这个角度因为透视被头遮挡。 这件棕色亚麻是他的衣服,沈翊穿起来显得领口口稍大,但谁穿了沾着自己呕吐物的衣服能舒服睡觉呢,方凯毅齿列上下张开,又轻扣回原位,他感到嘴唇似乎有些干燥。 沈翊清醒以后迅速把那张镇静理性的皮穿戴好,至少在方凯毅的角度来看是这样,他喝完水抬头一看:“你被咬了,我发酒疯吗?” “你抱我,让我留下来,咬我,然后开始反胃,我扶着你去厕所吐,”回想那个场面,方凯毅面色不虞,他有点轻微的洁癖,“作为补偿应该是你跟着我去国外。” 沈翊苦笑:“那可真是对不起了。” “沈翊,你觉得我们两个的情分,可以关我在北江一辈子吗?” “我没这么想过。” “你想把我放在眼皮下监管是确有其事。” “我又留不下你,你把我的动机厘得再清楚也没有意义,”沈翊轻声说,“这么记仇啊?” 1 “刻骨铭心。” “方教授,饶了我,”沈翊想像平常一样笑,但上半张脸完全不动,他太知道方凯毅是什么样的人了,因为他以前就是那样的人,“友谊不该是这样的,互相伤害。” 方凯毅偏不要粉饰太平,他从袋口取出眼镜带上,仿佛一套装甲,森冷冻人:“我的事业到底是控制还是解放人类,自有时间与后人为我证明。” 沈翊看着他,只觉得这人固执得令人发指,但脑子被残留的酒精卡住了,让沈翊说不出话,倘若真要论其中门道,基因编辑的弊处也可以列举若干,如果只是工具本身,当然没有那么多可以拍案而起的争端。 他的图谱研究到现在,不能说对人性手拿把掐,但对于如何挑起一个人的怒火,和攻击对方可能的弱点已经非常熟练。 “你有没有研究过你的基因,我认为它应该具有相当大的缺陷,你有自闭谱系的病症吗?” “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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