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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仁义祭 (第2/2页)
「你想听吗?」明日香问。 「快告诉我!」 「对,还是你讲吧,我说不全。」 她们几个坐在庙街後边的园子里。这个仁义园多年前本是当地一家财主的,後来被混混届出钱买下,因为不想总有羊来探头探脑。大家把它修成了一个公共区域,供来庙里祷告或去决斗台打架的混混们休息所用。有很多人坐在这里,刚刚今日子她们从夜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好玩的,正坐在一张桌子边边吃边聊。 「大概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明日香抬头盯着园子里柔和的路灯回想到,小时候百合姐给她讲过这个故事,「当年有一个大魔王,叫绯剑弑神。」 「绯剑!你说绯剑?会不会跟绯剑心魔有关联?」 「有可能,心魔的家族是很古老的。但也说不准是怎麽回事,有些混混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就自己给自己起了姓氏,或被寄养家庭命名。」明日香回答今日子,「不过就算有联系,她们也不会承认,谁会希望自己跟公认的大坏蛋有关系呢?」 大吉菈开始给三人倒仁义甜酒无酒JiNg的。 「谢谢。这个魔王人送绰号喋血魔剑,据传,她有一把被恶鬼寄宿的宝剑,可以召唤恶鬼取人X命。她沉迷这把剑不能自拔,但是魔鬼需要用鲜血来供养,她就开始杀人,随着她杀的人越来越多,她也就越陷越深。她杀了好多人,据说就在这仁义古庙附近,当时这周围的羊几乎被她杀了个乾净。没有混混敢去挑战她,去的再也没有回来过。眼看当时的仁义古城就要毁了,因为人们开始逃难,混混也开始移居到别处去了。有一些勇敢的凡人,他们不知道对手到底是什麽,他们管她叫x1血鬼,他们带着剑和火枪去找她,但只有一个人回来了。回来的是个疯子,他是被吓傻的,另外五十个人全Si了。混混们看到就连凡人都能如此勇敢,再不行动就太没出息了,於是她们联合其他古都的混混组成了混混届史上第一只联军。她们一路赶到这里,发现白骨遍地,Y气森森,就像地狱一般。突然,大军的後方传来一阵惨叫。原来,那个魔王早就得到了情报,她利用乌鸦当密探,豺狼也听从她的召唤,她埋伏了她们,混混联军被堵在了老决斗台附近——当时它是一个小山丘。那个魔王召唤出无数恶鬼包围了她们,那些恶鬼都是她杀的人,他们的灵魂得不到安息,被她所奴役,成为了畸形的恶魔。混混们背水一战——」 「背台一战吧」,今日子说。 「哈哈,的确——背台一战,眼看就要全军覆没。这时,联军中站出了一位勇士,她大骂魔王胆小,只敢派手下作战。魔王被激怒了,她曾经是了不起的流氓,被称作喋血魔剑,她不允许自己的名号受到侮辱。因此,她驱散开恶鬼、豺狼和漫天的乌鸦,走上了大土丘——後来的决斗台。那个勇士叫山本花,人送绰号一字飞剑,她擅长使用二十一把纯钢飞剑——那是一种小宝剑,没有剑把,就像个一字。」 「她打败了魔王?」 「没有,魔王是无敌的。」明日香喝了口酒,「她打出一把、两把,一口气连续打出二十把飞剑,但魔王毫发未损。」 「哇!」今日子和大吉菈一边听她说一边大吃大喝,食物已经下去了一大半。 「山本知道自己毫无胜算了,於是她大喊道今天我要跟你同归於尽!她把最後一把剑cHa进了自己的身T,结果宝剑发出了万丈光芒,她拔出剑来,向魔王掷了出去。那个魔头第一次惊恐了,原来,她一贯役使的恶鬼最怕的就是无畏的人,它们依靠人心中的恐惧获得力量。山本豁出自己的X命,暂时忘记了恐惧,她的勇气破除了魔王的妖法,那把剑一下就把魔王穿了个透心凉,绯剑弑神倒在地上像凡人一样Si了。不过,虽然她Si了,她的众多小鬼们还没有灭亡,它们曾经是人类或混混的灵魂,但被邪恶W染了,人们不知道拿它们怎麽办,这些恶鬼还会杀人害命的。这时,勇士山本的屍T化作了二十一个灰sE的珠子,珠子飞起发出柔和的光,周围的鬼魂和大地都被净化了,混混届终於得救了。後来混混们在附近修了仁义庙,来供奉大英雄山本花化作的二十一个宝珠,她们当年决斗的小山丘也被修成了决斗台,每年仁义祭的时候众混混们都会登台献艺,不过後来这里就变成打架的地方了。」明日香找补到。 「我说仁义丸为什麽每盒二十一个呢!」大吉菈感慨到。 「呃,原来我们吃的是屍T。」今日子假装恶心。 「哈哈,你不是没少吃吗!」明日香打趣到。 她们不知道的是,魔王已经於十五年前重现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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