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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tterSatzScerzoAllegromolto III重击 (第1/3页)
我站在衔接T育馆至专科大楼的空桥,了望远处的山脚下,位於平地的市中心已是一片灰蒙蒙的。 映照在校内的夕yAn也已经微乎其微:橘红的光线几乎被Y郁的青蓝sE调所掩盖,由於天sE不佳,许多T育社团的学生已经打道回府了,空旷的C场上没有热情的呐喊,取而代之的是回响着隐隐弦音──那应该并非配合此情此景的《卡门》Carmen「命运动机Schicksalsmotiv」,而是不知道於学校何处排练的热音社,在拨动吉他或贝斯的琴弦。 「乐团啊……」 听说大多数家庭都不愿小孩玩乐团。我们家也不例外。理由不外乎是希望孩子别沉迷於这些「未来不知道有何用处」的东西而荒废学业。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台湾摇滚乐不发达的理由,也有人认为台湾一直没有真正的摇滚乐──事实上,在摇滚乐风靡全球时,台湾乐坛确实晚了一步;当时的台湾,已经先有了「校园民歌」,因此没有位置留给摇滚。 然而曾经在学生时代欢唱民歌的师长们,如今却大力推荐莘莘学子学习古典乐──譬如在国三毕业前,班导师安慰没考上音乐班的我,讲出的头一句话便是: 没关系,继续学下去,考大学面试时会加分。 ──也就是说,对多数家长及老师们而言,学习古典乐的「用处」,仅仅是升学考试的附属物罢了,连「人生的调剂品」这种藉口都懒得使用。 但,事实上,学古典乐才真的是「未来不知道有何用处」:就像那个人在考试前对我的诘问:每年有多少音乐学生毕业、有多少管弦乐团?不用实际调查也知道,毕业学生人数远远大於所有乐团总加人数,而乐团数量及演奏会又远远大於市场需求;相形之下,玩流行乐还b较可能在有表演机会:在LiveHouse演出、到餐厅驻唱,幸运的话还有机会被演艺界挖掘出来,成为偶像团T…… 当然那样的幸运儿是少之又少,而且也是万中选一。 不过,微妙的是,在我看来才是真正「未来不知道有何用处」的「热舞社」,据说从成立之初就把热音社从「学生首选社团」的位置赶下来,至今一直是校内最多人参与的社团,而且还能够参与学校或市政府举办的竞赛活动。按照「大人们」的逻辑,街舞才是最没有用处的,不是吗?为什麽还要花这麽大的心力鼓励学生参加街舞呢? 我猜,也许是因为学音乐,毕竟要花太多钱了──无论是吉他还是小提琴,都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然而,倘若那就是追梦的代价,其实一点也不昂贵; 因为最大的代价并不在金钱。 其实我今天不必来社团活动室的。毕竟稿件已经送交,我不需要借用活动室的电脑及资料;玫娥学姊、社长也不会出席,其他的社员就只剩下最不想见到的柯佩雅,我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或动机去活动室。 严格说起来,古音社的社团活动到底是什麽?如果只是每个月要交一篇门外汉稿件的话,在自己家中也能处理,根本也没有去活动室露脸的必要,不是吗? 但我还是踏上了专科大楼的阶梯,一步一步爬上最顶层,走向最角落的「音乐器材准备室〈三〉」。像是被制约了一样:一放学就会去社团露个脸,到一定的时间再回家。 没错,这只是一种条件反S──就像我根本就不喜欢小提琴,事到如今也不可能走上音乐这条路,但我还是会把它架在肩上,拉奏「没有用处」的曲子。 那家伙会来吗?看她昨天拂袖离去的模样,也许不会想见到我吧。 不过来或不来,我也无所谓──心中抱着这样的想法,却听到空旷的走廊上传出「叽叽」的声音。 是小提琴的弦音。 游走在不知道是Si还是Do的中间。 相较於昨天,此时的声音更为明确,有如毛料被剉刀割裂的刺耳杂音也较少……似乎已经过某种程度的练习。毕竟初学者的进步总是特别明显,因此我本来也不以为意── 然而,随着越来越接近社团活动室,回响在耳中的琴音却有了快速的突变。 那沉闷的单一声线扬起了波动,像是春蚕吐丝一般窜入空中,又如烟花似地迸发出数条旋律,稚nEnG的声音变成了导弹,从单薄的琴弦弹S出来,追踪着乐谱上的斑斑音符,企图超越猛然冒出的另一道声线──那是混着蒙胧的机械杂音、吉他以及两个沉Y的nV声;小提琴的声音不断向前追赶,我也忍不住朝活动室拔腿狂奔;宛如赋格一般,领先的民歌使终领先在前方,小提琴的声音再怎麽追赶、模进,也无法与之并行,而民歌的旋律已经迫及那个段落──那个nV声即将开口歌唱的段落──那个录音带被消磁的段落── 我猛然把活动室的大门撞开。 里头的少nV吃了一惊,手中的琴弓险些掉落。 而活动室内回响着叽叽声…… ──那个不知道是Si还是Do的叽叽声。 我喘息着,脸颊上滑过几道冰凉的汗水,让我的脑袋逐渐冷却下来。 ……没错,昨天才学会怎麽把小提琴架到肩上的少nV,不可能演奏出这麽复杂的曲调。 室内那沉闷的回音也证实着少nV的琴弓直到刚才,都是在同一个不明确的音阶上滑动。 ──一切只是我的想像罢了。 只是我的幻听。 「……抱歉,我……来晚了。」 少nV受惊吓而撑开的瞳孔,这时才收缩了回去,恢复成一滩漆黑的Si水。 「……真的是。平常都是你最早来的,我还以为你今天想翘掉社团了呢。」 少nV低沉的声音使我躁动的心脏缓和了下来。 「你上哪里去了?」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先声明一下:未经所有人同意而将其所有物任意取用,可是犯罪行为喔。」 「但你的所有人可是我耶。」 「我可不记得在交换条件中有把我的基本人权出让了。」 「这样啊。」少nV的眼睛转了一转: 「那就加入第三项吧。」 「我拒绝。原本的第二项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请别跟宪法过不去。」 虽然一边跟我拌嘴,但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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