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麦田_回国遇到老情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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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国遇到老情人 (第2/3页)

西裤下强壮有力的双腿,坚韧的腰肢,往上到夹着烟屁股的手指,呼吸时滚动的喉结。

    毫不夸张的说,陆亦炜的一举一动都能把沈圳鑫迷成智障,这或许有些不正常。

    得出这样的结论并没有什么严谨的科学理由,只是沈圳鑫的自己做出的判定。不得不说,他对自己的认知还是十分清晰。

    回忆起他当时引诱陆亦炜抽烟,只是一个小小的实验。

    他那个时候脑补了陆亦炜抽烟的样子,不管是学生时代穿着校服,还是成年后穿西装打领带,或者泡澡时喝上一杯红酒,躺在浴缸里再抽一根烟,无论哪个画面里,陆亦炜看上去都是及其适合在他的双指间夹上一支烟。

    这些画面了,唯独漏了一张陆亦炜穿着制服抽烟的样子,他知道这个家伙从小就正义感爆棚,但还是没能料到他最后会报考警校,成为一名警察。

    收回上面的话,他其实还是找人关注了陆亦炜的一些生活状况,不多,就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占据陆亦炜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隔了十几年,他对对方也没有太深的了解,难道偶尔听到童年好友的消息不令人开心愉快吗,这件事也没什么好批判的。

    也多亏了这些收集到的信息,他虽然没在陆亦炜身边,却对他的成长轨迹一清二楚。

    “出去走走”沈圳鑫发出邀请。

    这其实不算一个邀请,只是两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突然见了面,总得找些事情做。

    从陆亦炜鼻子里基础一个“嗯”的音节,这算是他的答复。

    从阳台离开的时候,手里的烟就熄了。这个点也没别的好去处,他带着陆亦炜到医院下面的花园里。

    白天的时候可能会有护工推着病人在这里散步,残留下一些药物的味道。

    沈圳鑫对气味其实很敏感,只要不伤害他脆弱的鼻子,他对大多数味道都是不讨厌也不喜欢的态度。

    陆亦炜跟在他的后面,离他的距离不近也不远,没了消毒水的影响,他也没闻到陆亦炜身上现在到底是什么味道。

    从他拿到的资料上看,对方是在上大学后分化成alpha,这个分化时间其实有点晚了。沈圳鑫在还没出国的时候,希望陆亦炜能快点分化,不管对方分化成什么性别,他就是想要看到陆亦炜分化时的样子。

    这可是人生中的一场大事,他可以不出现在现场,但他不能没有亲眼见证。

    在他电脑某个备份文件里,有陆亦炜分化全程的视频。从他刚开始出现分化反应,到后面被送到医院,再到后面能熟练控制自己的信息素。关于陆亦炜分化的各项指标,他可能比本人还要清楚。

    分化结束后,陆亦炜的身体很健康,只不过关于信息素的味道通过屏幕闻不到。他有一瓶香水,是找人专门调配的,和陆亦炜的信息素几乎无差别。

    但沈圳鑫从来没有使用过,他迟早有一天能在本人身上闻到的味道,何必让一个工业加工品破获这一份美感呢。

    直到现在,沈圳鑫不得不承认,他可能对陆亦炜的监视有些密不透风了。陆亦炜可能是发现了一些端倪,但是他还是默许了自己的窥视。

    有些时候,沈圳鑫觉得陆亦炜是在给他表演,他是唯一的观众,不需要宏大的舞台,这场演出只有一个演员和一个观众,有点私人影院的感觉在里头。

    想到他因为一些破事,困在国外十几年,这可是陆亦炜最年轻美好的十年,就这么没了。

    在很多个夜晚,他怀里抱着一个屏幕,贪婪地注视着陆亦炜的一举一动,他想他想到发疯,他可能已经得了精神病。陆亦炜就是他的药,现在他见到他的药,他的病就好了。

    关于陆亦炜的一切,他都清楚明白,他不需要再去询问生活的细节。

    只不过,关于陆亦炜的内心,他无法通过屏幕看透。

    沈圳鑫也想过自编自导一出强取豪夺的戏码,但这样的结果无非就是得到一个支离破碎的残次品。

    他不想让完美的陆亦炜变成一堆破烂,甚至不想在他身上留下一丝瑕疵。他想要得到的是完整的一个人,包括映射他原生家庭的性格,包括他永远冷淡的处事风格,还有不太相称的火爆脾气。

    如果他哪一步做错了,让陆亦炜在他面前戴上面具,或者干脆转身就走,不给他留下挽回的余地,他不敢保证到那个时候能控制自己不去做出伤害陆亦炜的事。

    他还是把陆亦炜拐到自己家里。也不能说是他的错,陆亦炜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准确来说,陆亦炜是在思考之后,推演可能会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之后还是跟着他回了家。

    对方是个成年人了,他没有喝醉,脑袋很清醒,愿意跟十几年没见的老朋友回家。

    他是想叙旧还是想做一些别的事情。如果陆亦炜现在张口说他想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沈圳鑫那可就太开心了。

    不过他知道这不太可能,陆亦炜身上有着国人特有的含蓄,他对表达自己热烈的情感带着天然的抗拒,让他说出那些话,恐怕比让他穿着裙子表演倒立还难受。

    沈圳鑫用他聪明的大脑稍加思索就能明白,陆亦炜对他的信任背后隐藏的含义,对方起码对他是有好感的,要不然大晚上的,一个alpha丢下还在医院里的meimei,跟另一个alpha跑回家,怎么看都不太正常。

    陆亦炜应该有很多问题要问他,但他到现在还没有开口,估计是想知道的东西太多,思路还没整理好。这个冷血的家伙,估计从来没有幻想过他们重逢的画面,才会被突然的见面打了个措不及防。

    不像他,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想他。

    他或许应该给陆亦炜倒一杯酒,他知道对方因为职业的原因,很少喝,但是陆亦炜酒量很好,他们高中晚上爬山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干掉了一箱啤酒,最后都很清醒。

    沈圳鑫那个时候没醉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有把酒当水喝的习惯。陆亦炜能保持清醒只能说天赋异禀,纯粹靠的是基因。

    那次喝酒,陆亦炜告诉他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在夏天的马路牙子上,经常能遇到吃烧烤喝啤酒的大汉,他感觉人家吃的可香了,但第一次喝酒,感觉啤酒也不怎么好喝,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放下手里的瓶子,这个家伙可能有当酒鬼的天赋。

    酒水刚入口还带着一股涩味,小气泡会在口腔里炸开,咽下去带着一股冰凉的感觉一直到肚子里,那怕过了很久,嘴巴里还是会有酒的味道。

    沈圳鑫对酒的态度和陆亦炜正好相反,他喜欢尝试不同的味道,不管是人畜无害带着果香的,还是辛辣刺激却让人欲罢不能的,他都喜欢。

    他想过带陆亦炜尝试不同品类的酒,有些种类完全喝不出酒精的味道,但是喝多了还是会醉,这是他给陆亦炜留下的特制款。

    仔细想来,在他离开的十几年间,陆亦炜从来没有醉过一次,他时时刻刻保持清醒。

    带着一点小心思,沈圳鑫想要把陆亦炜灌醉。

    “要喝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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